区域如何低碳发展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定目标

发布时间: 2016-11-23 15:01: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虔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区域,低碳发展,“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康艳兵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王虔)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方案》对区域低碳发展提出了哪些要求?就此,记者专访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编制起草组副组长、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康艳兵。

康艳兵介绍,一是把全国碳强度下降约束目标分解到了省级区域。《方案》综合考虑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等因素,分类确定了省级碳强度下降目标。“十三五”期间,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碳强度分别下降20.5%,福建、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分别下降19.5%,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湖南、贵州、云南、陕西分别下降18%,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甘肃、宁夏分别下降17%,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分别下降12%。

二是提出部分区域率先达峰的要求。提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域提出峰值目标和实现路径,在部分发达省市研究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从而为欠发达地区腾出合理的发展空间。

三是提出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的举措。提出将低碳发展纳入扶贫开发目标任务体系,制定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差异化低碳发展模式。建立扶贫与低碳发展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低碳产业和技术协作。推进“低碳扶贫”,倡导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开展低碳扶贫活动。

四是提出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要求。提出通过深化开展不同区域层面的低碳试点,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将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扩大到100个城市。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将国家低碳城(镇)试点由当前的8个扩大到30个。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将试点扩大到80个园区,组织创建20个国家低碳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开展1000个左右低碳社区试点,组织创建100个国家低碳示范社区。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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