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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旅发〔2016〕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2016年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做好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庆节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要加快建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治理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解决侵害旅游者权益的相关问题。为保障全国人民国庆出游顺利,请各省级旅游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
各地要依法落实国庆期间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管责任,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完善、全面的公共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要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利用“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国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国庆假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节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协调相关机构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旅游大巴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要督促旅行社强化对旅游团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导游、领队等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提示;指导星级饭店完善消防、疏散、食品卫生等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A级景区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的安全保障,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