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网新闻8月30日讯(记者戚易斌李智)刚刚过去的两周让电信诈骗这一话题再次触碰了中国社会的敏感点。两名正值青春的学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双双离世,令人扼腕。
近两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不法分子不断翻新的作案手段及渠道让人愈加警惕,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事实上,电信诈骗在国外同样猖獗,诈骗手法更是五花八门,受害者众多。
花季生命遭诈骗扼杀
8月19日,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18岁山东女孩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将9900元学费转入对方账号,得知被骗后昏厥,抢救无效后离世。
不久后,又一名山东临沂的考生也遇到了类似电信诈骗,在22日夜间承受不住压力离开人世。
年轻生命的意外凋零,让人们认识到电信诈骗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严重泄露,电话实名制的推广不力,运营商打击电信诈骗的力不从心,个人安全意识的淡漠,都是导致电信诈骗的土壤始终肥沃的原因,也是有关部门需要加强整治和监管的着力点。
电信诈骗在国外猖獗
近些年来,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各国社会“顽疾”。
有统计显示,在美国,平均每分钟就有大约5个与诈骗相关的电话。联邦贸易委员会接到的“不必要电话”投诉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伪造显示银行或政府机构诈骗电话达到创纪录的170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1%。
2015年,美国联邦机构破获美国有史以来最大一桩冒充税务部门行骗的诈骗案。该诈骗集团利用美国人不敢怠慢税务部门的心理,在短短两年间诈骗了3000余人,诈骗金额超过1500万美元。
在澳大利亚,电信诈骗铺天盖地,其中多数为互联网诈骗。据银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金融企业及执法机构等提供的数据统计,2015年澳大利亚信贷申请网络诈骗案同比增长12.6%。在澳大利亚最为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是钓鱼网站、网址嫁接攻击、刷卡诈骗、恶意软件诈骗等。
此外,情感诈骗和虚假包裹诈骗成为逐渐普遍的电信诈骗“新招”。据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的数据,仅2015年就有2620名澳大利亚人遭受情感诈骗,损失共计逾2300万澳元。
号称治安与瑞士并列世界第一的日本也不是“天下无贼”,日本犯罪分子的诈骗对象主要是老年人。诈骗者一般会谎称为对方的子女,编出丢了公司支票等理由要求父母垫钱。骗子还会谎称为警察,称受害人账户涉嫌非法活动,要求其转账到安全账户。还有骗子谎称受害者在某网站的会员费未付清,可能面临官司。
据日本警察厅统计,仅在2014年,日本电信诈骗案涉嫌金额已经超过500亿日元。
国外如何严防电信诈骗
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从制度层面着手,采取了不同的防范措施。
美国在联邦层面治理电信诈骗主要依靠两部法律:1991年通过的《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和2003年通过的《控制非自愿色情和推销侵扰法》。两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与商业营销、产品推广、服务广告有关的垃圾短信。
在实践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根据《电话消费者保护法》推出“拒绝电话推销名单”免费登记平台,任何向平台登记用户发送未经同意的商业营销、产品推广、服务广告等垃圾短信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德国的数据保护法规较为严格,法律严格规定任何服务单位都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德国,个人在银行开户时不仅要实名登记,还要接受严格的身份检验,身份证、家庭固定电话、工作单位等都要进行存档备案。开户者还要和银行签订“信用合同”。
此外,用户在签订手机、网络等合同时,也要实名登记,并签订“信用合同”。银行、电信、网络、租房等公司会定期将用户的个人信用信息向德国信用信息处理机构Schufa报告。
所有德国个人和公司在Schufa都有档案和评分。系统将自动扣除被查出涉嫌电信诈骗的个人和公司的信用分。银行也将向涉嫌诈骗的个人或公司发出警告。如再犯,该个人或公司3年内将无法在银行开户,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本在2003年正式颁布了《个人情报保护法》,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或个人被定义为“个人情报对应事业者”。一旦发生信息泄漏事件,不管是否对被泄漏者造成损害,“个人情报对应事业者”都要负上刑事责任。而相对于民间机构负责人半年以内的刑责,国家公务员更是罪加一等,要判处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