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及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发布时间: 2016-08-16 14:04: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镇企业网,中央一号文件,休闲农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提出的“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精神,引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按照统一部署,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及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探索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国推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各100个,带动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总结我国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的经验。

(二)围绕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一主题,深入探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

(三)通过强化舆论宣传,为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推介条件

(一)“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条件

1.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几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2.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3.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性高,并愿意为此作出更大努力。

(二)“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不良记录。

2.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善于经营和管理,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不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性高,并愿意为此作出更大贡献。

四、推介办法

宣传推介活动采取自我推介、省级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认定推介等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协会推荐(截止到930日)

原则上“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每省(市、区)推荐3个,“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每省(市、区)推荐3个。由各省级协会或主管部门根据推选条件负责初选和推荐工作。

企业(人物)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各省级协会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统一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第二阶段:审议认定(9 30日至10 15日)

成立审议委员会,设立审议程序,按程序严格审议。审议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和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按照条件,优中选优,推选出“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

第三阶段:网上公示(10 16日至10 23日)

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休闲农业信息网、中国乡镇企业网对入选的“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和“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阶段:认定推介(10月下旬或 11月上旬)

举办认定推介活动,对“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和“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进行认定推介宣传,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协会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初选和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宣传推介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省级协会或主管部门在推荐企业(人物)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严格把关,按照条件优中选优,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材料包括:推介企业(人物)申请表一份(附件1、2)、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435440697@qq.com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智贤手机:13439333371

电话:010-59199681传真:010-5919968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21

邮编:100122

附件:1.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企业申请表

2.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人物申请表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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