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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日高毕嘎查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旗西南部, 有179 户牧民, 1999 年曾被选为自治区百强嘎查,2001 年没有贫困户。在双承包制度下, 自然灾害的风险无法被有效缓解, 导致了相当数量牧民的贫困。而嘎查基于自己组织优势的努力, 使得贫困化趋势被遏制。
一、草畜双承包制度下牧民抗击自然灾害能力的减弱
1983 年, 人民公社制度解体, 嘎查开始实行家畜承包制。家畜承包制实行初期, 家畜数量有了更多的增长。主要表现在羊的增长, 而大牲畜则减少, 因此, 如果按羊单位来算的话, 牲畜并不见得有特别大的增长。但是, 羊的增加、定居的进一步发展, 都使得畜牧生产对草场的利用强度增加,开始逐步使得草场退化。
1997 年开始进行草场的家庭承包。1999 年, 该嘎查被评为自治区百强嘎查, 当时, 有7 万多头牲畜。也就是从1999 年开始, 嘎查开始划分草场。对于当时的3 户贫困户,政府专门给了扶持, 但当时的贫困户也是有自己的牲畜的。全嘎查没有一户无畜户。
1999 年可以看作全嘎查生产和生活发展最好的年份。但是, 对于草原畜牧业的生产来说, 草场的资源承载量、气候条件、畜种结构和草场资源的匹配程度是基本的条件。这些条件中的一部分正因为双承包包制的施行而悄悄发生变化。牲畜和草场的双承包制在短期内没有让牧民们见到不好的方面。由于人民公社的牲畜本来就是以牧户的私有牲畜入“畜股”形成的, 搞家畜承包事实上就是将家畜重新划归牧户私有, 草场也在事实上成了牧民的私有财产, 划分后并没有跟进严格的草原生态监测。双承包制使得牧民不仅根据草场短期内可以容纳的牲畜数量, 而且开始根据自己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扩大牲畜数量。这也就是1999 年牲畜数量增加到7 万多头的直接原因。但是, 在牲畜头数增加的同时, 牲畜的畜种结构在发生明显的变化, 大牲畜减少, 羊大量增加, 多数草场面积存在过度放牧情况。但是, 这些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还没有等到彻底暴露出来,
2001 年的一场大旱灾就将生态和生产之间的矛盾以极端的形式暴露给牧民。2001 年的旱灾使全嘎查的牲畜头数锐减了一半, 一些人家成为无畜户。然后是连年的干旱。据说, 2006 年的干旱又是50 年不遇的大旱灾。在这几年中嘎查的贫困人口日益增加, 到2007 年10 月, 全嘎查牲畜头数只有1.8 万头只,还不到1999 年的1/4,人均24 只, 低于人均30 只的贫困线标准。全嘎查171 户中, 有贫困户61 户, 其中无畜户36 户。
除了天灾导致牲畜死亡使一部分人陷入贫困以外, 更多的原因还是制度性的原因。这一嘎查出现的贫困是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后内蒙古牧区整体贫困化趋势相一致的。我们这里可以就初次调查的印象, 以整个内蒙古牧区为参照来描述这个嘎查贫富分化的过程。
二、草畜双承包制度下牧民抗击自然风险能力何以减弱
本文通过一个嘎查改革以来的经济状况调查, 发现草畜双承包制度有致贫效应, 而充分发挥嘎查的组织资源优势创办合作经济组织, 有助于减贫。21北方经济·2008 年第5 期
第一, 原有人民公社体制内可以提供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保险不复存在, 增加了牧民的生产和生活成本。划分牲畜使得牲畜头数增加不再受牧场范围的限制, 对草场的破坏加剧, 而草场承包又限制了四季轮牧的可能, 也进一步使草场过牧, 这使得在合理的技术配置下组合劳动力、畜群和草场的可能性不复存在, 并导致草场过牧的后果, 使得生产趋于在越来越低的产出水平和越来越短期的可持续水平上进行。上述机制对于所有牧户都是存在的, 但是由于一些牧民分家, 而年轻一代上学时间到旗里上学, 脱离牧业生产, 到成家立业时缺少牧业生产技能; 部分家庭出现大病或有残疾人, 也限制了家庭整体的劳动能力, 增加了相关医疗支出。在应对家庭承包制带来的新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挑战中, 起点不同的牧户开始拉开了差距, 应对能力不同的牧户之间也开始拉开了差距。
第二, 草畜双承包不仅在牧户个体水平上打破了生产的良性技术配置的可能, 使不同个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而且改变了嘎查内部牧户之间的生产合作关系, 使得牧户之间转入一个恶性竞争的关系。人民公社制下嘎查可在内部优化劳动资源配置, 划分四季牧场优化草场资源的配置,通过组织集体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畜群的产出水平。各个生产要素之间初步实现优化配置。但是, 在草畜双承包下, 由于划分到户的草场规模和畜群规模已经脱离了技术上允许的最优配置水平, 而承包制的个体使用制度又增加了个体间合作使用生产要素的成本, 故多数情况下, 同嘎查的牧户之间首先是对草场利用的竞争。各牧户竞相扩展牲畜头数, 首先对公用牧场进行过度放牧, 一些富户还在公用牧场圈占自己的放牧地, 保障其牲畜吃草, 极端者甚至出租给贫困户使用。当公用牧场退化后, 又对承包牧场进行掠夺式开发。一些富户开始租用贫困户的牧场进行掠夺式使用。当嘎查内部之间的农户开始竞争使用资源时, 那些有经营能力的富户逐步开始赢得优势, 并通过租赁贫困户草场逐步固化并扩大了收入差距。贫富分化的因素中除了有劳动和经营能力的差别外, 开始存在资本剥削的因素。这恶化了富户和贫困户之间的关系, 嘎查内人际关系紧张, 初步有了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矛盾。
第三, 草畜双承包还打击了嘎查一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弱化了嘎查扶危济困和阻击外部势力不良侵害的能力。牧民拥有了牲畜, 有了草场的使用权, 也就可以独立和嘎查以外的经济主体发生经济联系。但是, 多数情况下, 在牧民没有多少市场经济知识的情况下, 牧民是吃亏者。贫困户和外部人发生的高利贷合同多使贫困户面临家破人亡之难。在灾害中失去了牲畜的牧户只能借高利贷, 还不上钱后就开始用草场做抵押。放贷者占用无畜户的草场后, 为了尽快获益, 就过量放牧, 直到把草场吃漏, 吃透。
可以说, 自然灾害频发加剧了上述贫困化和贫富分化的过程, 而且, 由于草原生态在自然灾害和人为过牧的双重影响下发展过快, 即使是富裕户也无法逃脱其影响。整个嘎查可能就此陷入整体衰落的陷阱。
三、嘎查的组织资源如何促进牧民合作发展进而减贫
2001 年旱灾使部分牧户陷入了灭顶之灾, 借了高利贷的农户不得不将草场抵押。原来是私下签的高利贷, 当面临这种情况时, 再也遮掩不下去。眼见着无畜户连草场这种生产资料也将荡然无存, 当时的嘎查领导班子感觉到, 如果不伸手援助, 这些贫困户将失去任何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当时的嘎查长浩毕斯哈拉图果断决策, 由嘎查出面帮助贫困户还清贷款, 收回草场, 终止放贷者对草场的掠夺式经营。
嘎查的这次介入开始了嘎查试图引导牧户生产的过程。居于这一合作核心的是2003 年1 月成立的牧业协会。这时候, 嘎查已经经历了连续3 年的自然灾害, 牧民生活出现急剧贫困化。刚成立时是由8 户牧民自愿组建。牧民以现金、草场和牲畜入股。
协会在组建后开展的第一项工作是建立200 亩青贮饲料基地, 利用了政府的配套资金, 购买了相关的机器设备,包括大小拖拉机各1 台、播种机2 台、割草机2 台。
第二项工作是建立东乌穆沁种公羊基地。现已经有得到旗畜种改良站签订注册的优良乌珠穆沁种公羊200 余只。
第三项工作是优惠供应牧民饲料和防疫药品。在青贮饲料收割后, 按入股情况分配给牧民。按成本价, 市场上0.16 元/斤, 牧民0.06 元/斤, 户均可得到1500 元优惠。协会还到外地买饲草, 25000 多捆草1 捆便宜1 元, 给牧民节约25000 元。协会补贴饲料5000 元。直接和生产药浴药品的武汉药厂联系, 按批发价购进, 给40000 头牲畜节约20000元。第一, 嘎查在谋求合作组织获得政府支持和承认上具有积极作用。由于嘎查是一级村民自治组织, 和乡镇政府有着密切的工作关系。具体到本文的嘎查, 1999 年曾经被评为自治区100 强嘎查, 它的嘎查委员会干部应该和各级领导都有接触。现任的嘎查长1991 年就当选了嘎查长, 和各级已经有了长期的工作关系。前任嘎查长现任旗政协主席。嘎查的这种地位和嘎查干部的这些工作经历都使得由嘎查来推动协会的注册和谋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变得非常顺利。协会成立后组织的200 亩青贮饲料项目就满足了。第二, 嘎查干部的威望和组织能力是合作组织能够成功运作的重要条件。合作组织是一个有着多种功能的组织, 内部要设立各种功能性机构。它还要面对各种复杂的外部环境。合作组织需要有一批骨干, 也需要有好的带头人。以协调内部各种关系, 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寻找有利的发展机会。嘎查长哈日高毕嘎查是当地有名的摔跤手, 为老年人认可, 又为同龄人拥护, 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口才。正是因为他看到了不合作就不足以应对草场退化的形势, 不足以遏制贫困扩大的趋势, 出面组织合作社。而他团结的7 户牧民也成为协会中7 个作业组的组长。嘎查长和他团结的牧民成为合作组织发展最初的人力资源和扩展后的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