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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刚刚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至今26年来首次修订。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有哪些亮点,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具体的保护落实工作呢? 推动、参与修法工作的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严旬和法学专家常纪文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严旬认为,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八方面的亮点:
第一,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概念;
第二,强调了社会公益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法人、公民、其它团体,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等,整体上提高公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第三,增加了补偿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范围,今后为了保护这些动物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由当地政府来补偿,中央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四,规范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部分条款;
第五,禁止乱食野生动物;
第六,对放生行为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追责要求;
第七,明确写入中国政府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国际合作条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贩卖、走私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
第八,对待简政放权和信息的公开,和管理机构做出了硬性规定。
常纪文提出了三处亮点:
第一,以生态文明为指导,将以德保护野生动物与以法保护野生动物相结合,不得虐待野生动物,规定动物福利标准。
第二,强调野生动物保护共治,把学校、社会组织、公众社会组织统一纳入,赋予他们依法检举和控告违法行为的权力。
第三,此法律不仅对动物人性,对人也更加人性。根据法律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野生动物伤害了老百姓,老百姓自己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损失并不科学的。可以建立保险制度补偿百姓损失,另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补偿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落实补偿,另有国家补助资金。
他认为,下一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加强实施、加强监管,包括加强细则的配套制定,各个省级人民政府补偿标准的制定,以及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福利具体标准,狩猎的程序等等细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