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加注重“利用”的规范性

发布时间: 2016-07-06 16:49:42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吕卓书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版,利用,科学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吕卓书)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以15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89年实施至今26年来首次修订。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有什么内容和看点?中国网《中国访谈》特别邀请了推动、参与这一修法工作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合理利用”改成“规范利用”

    新版野生动物法在《总则》当中就有一些具体的变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关于野生动物利用的规定,这里面出现的次数减少,关于利用,第三稿最后有很大的变化。

    第一,立法目的里面把利用给删除,拯救中国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以拿掉“利用”。

    第二,把原则里面“合理利用”改成“规范利用”。

    第三,把“人工驯养繁殖”改成“人工繁育”,人工繁育基于科学目的,当然也包括其它一些目的,改掉了驯养繁殖。

    第四,“三有”动物发生改变,原来“三有”动物有一个标准:生态、经济、社会,其中有一个经济价值,现在就变成新的“三有”价值,因为我们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理念改变,原来叫科学经济和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把经济删了,改成社会价值,就意味着“利用”在我们国家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包括有一些名录,五年变化一次,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说明我们以后对“利用”越来越严格,这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进步。

    第五,对于违法利用的处罚很重,处罚现在按照货值,有的野生动物货值的1--5倍、2--10倍进行罚款,这比较厉害,体现对违法行为打击的严厉性。

    第六,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到网上交易,到网上做广告,包括以食用为目的购买,都规定相应的罚则,这体现了我们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厉性。

    商业性利用仍有争议

    我国法律的措词还是非常严谨的,一个词语的变化都会体现不一样的精神变化。

    为此,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表示,谈到利用,应该说利用的概念很宽泛,不是说我们利用野生动物就是要把它抓来吃,或者抓来用。实际上利用这个概念在本法中间涉及到很多的方面。严旬举例说:“我们的条款是禁止猎捕野外的野生动物,还有一个除外条款,因为科学研究。科学研究也是一种对野生动物的利用方式,公共展示也是一种利用的方式。如果大家都不要小朋友去动物园看野生动物了,我想这个社会也是不完整的,也不能体现出来野生动物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应该说这个利用的概念是很宽泛的,而不是很狭窄的——就是我要吃,我要用。”

    “关于利用,要科学利用。”常纪文说。还有一个其它性质的利用,如收养一些野生动物拿来卖,那是商业性利用,商业性利用是社会争议的焦点。

    常纪文指出,那些公益性的,包括科学研究,包括种群的平衡,这一些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主要争议还是商业性的利用,因为这也是各方面很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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