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 脱贫攻坚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发布时间: 2016-07-01 09:41:2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石璐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人权,工作机制,十三五,人民群众,从严治党

95年前的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初衷就是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中国人有尊严地活着而前仆后继、艰苦卓绝地斗争;新中国成立,我党面对积贫积弱、百废待兴的中国,把解决人民温饱列于首位,三年困难时期更是让经历与未曾经历那段历史的人们深知饥饿贫穷令一切都苍白无力;改革开放,我党汲取教训、借鉴国际经验,立足国情现实,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强调发展是硬道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人民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另一部分人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29次国内考察,一半以上聚焦扶贫开发并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2016年两会上多次强调,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与现实表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从创立壮大到发展完善的重要使命。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从严治党,捍卫党员干部纯洁性,树立其正确的政绩观和提高其脱贫攻坚的执政能力是实现脱贫攻坚的基石。习总书记指出,必须在精准政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功夫、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总负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机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要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指出,问责条例既是对责任的界定,更是唤醒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担当意识、改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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