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

发布时间:2016-06-14 15:47:09  |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女童,权利,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女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完善对幼女免于性侵害的保护制度。国家持续开展打击和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行动。2015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3.5,实现自2009年以来的七连降。

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儿童福利机构1605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07个,比2012年同期显著增长。2015年,被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人数为2.3万人,占孤残儿童总数的4.4%,全国救助机构共救助儿童14.97万人次。确保不让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注意保护受艾滋病影响的学生的隐私,保护他们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收买方的刑事处罚力度,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为4000多名失踪儿童找到亲生父母。2014-2015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2216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在劳动领域维护儿童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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