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保障

发布时间:2016-06-14 15:39:47  |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少数民族,平等,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保障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依法保障。55个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口超过100万的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中,均有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少数民族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的比例已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

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稳步推进。2012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共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民族地区2100多名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国家实施“西部之光”“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等重大人才培养政策与项目,为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3000多人。免费为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本科医学生,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5年制本科)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2013年以来,开展了民族地区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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