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评估报告:重点管理措施彰显“钢牙铁齿”

发布时间: 2016-05-24 12:18:1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魏博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环保法,环境管理制度,评估,环境法学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魏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已经一年有余。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等6所高校的环境法学专家成立的“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对新《环保法》在2015年全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发布《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认为:一年来,新法实施效果明显,各项主要环境管理制度和重要法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公众对新法的实施效果总体比较满意。

关于重点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认为,重点管理措施彰显“钢牙铁齿”,有效遏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初步恢复环保法治秩序。“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环评区域限批”、“行政拘留”和“限产停产”等新增措施的严格执行,是新法实施一年来最精彩的亮点。

区域限批措施让被限批地区政府感到压力,查封扣押措施的实施治愈了多年来有令不行的“痼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措施实现了督促改正违法功能,按日计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两高一低”的现象,使屡罚不改的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一年来,环境保护部使用环评区域限批占9年来整个限批总数的16.7%,各省级环保部门共使用环评区域限批125次,全国共实施查封扣押4191件,适用停产限产措施案件3106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件,罚款数额56954.41万元。经抽样调查,实施按日计罚后,处罚后的改正率在85%以上,部分地区甚至达到95%以上。犯罪案件移送措施成为环境执法的坚强后盾,极大地遏阻和制裁了严重环境违法与环境犯罪。

2015年全国范围内实施移送行政拘留20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真正实现了“损害担责”,有效打击了环境犯罪行为,让司法机关真正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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