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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居住以村庄形态存在、农民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决定了我国需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苏南农村的蓬勃生机,与很多地方的村庄的凋零冷落形成强烈对比,这与“新集体经济”给予前者的充沛活力分不开。从苏南实践看,发展“新集体经济”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方向。
第一,“新集体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我国农村所有制结构中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向。与苏南模式中的传统集体经济相比,“新集体经济”更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规律,与民营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依赖,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苏南众多的民营经济发达村,也往往是集体经济的强村。
第二,“新集体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实现强村富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和发展方向。集体经济的特征是民有民享,具有较强的救济、福利、保障功能,能够有效缩小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苏南众多村庄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强村发展和富民兴业实现了完美的有机统一。形成强村带富民的有效机制,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第三,“新集体经济”是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的选择方向。目前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由公共财政来保障,而且这种情况可能还要维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正因为如此,我国一些集体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村级组织“穷”得什么事也办不了。而在苏南“新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农民收入、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农民幸福指数都较高。苏南许多经济富裕村,村民集中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费大多是由村集体负担。
第四,“新集体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实现农村能人治理、民主管理的发展方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才能有能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就拥护和支持。华西村、蒋巷村、长江村、永联村、梦兰村等,都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明星村,也几乎都有一个带头的能人,同时实施民主管理。建设新农村,既要靠能人,也必须靠民主,把经营管理企业的才能和村民自治制度运用到发展“新集体经济”中。(南京大学 刘志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