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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的重要之策。近两年来,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推动党风政风改进,为简政放权奠定良好基础。国务院先后多次分批取消和下放4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极大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但根据全国工商联调研显示,许多政策措施并未真正落实到位,“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最先一公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简政放权仍不到位。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然很多,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含金量不高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存在着不系统、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有些项目部门之间、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相互掣肘,你放我不放、上放下不放,缺少系统性和配套措施;有些审批互为前置,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使项目陷入死循环;有些法规、政策制定和修改不及时,旧政策已破新政策未立,大政策已出小政策未立的现象依然较多。
“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策措施落实存在中梗阻。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措施在贯彻落实中被层层过滤,真正能落实到民营企业的已是少之又少了。某些处于执行层的工作人员懒政现象严重,不作为、迟作为甚至乱作为。中介机构服务混乱直接影响简政放权效果。基层承接行政审批的能力有待提高。有的部门人员跟不上行业发展节奏,对新兴业态不知如何审批;有的跟不上权限下放的要求,基层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明显不足,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和领域难以顺利承接审批职能。
影响“两个一公里”贯通的问题如果不能切实有效解决,势必影响民营企业的投资自主权,束缚民间资本的发展活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全面梳理审批设立的依据和必要性,尽可能多的取消核准;要加快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步伐,杜绝违规转入内部审批,最大限度给民营企业“松绑”。
二要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的系统性、协调性、同步性。从顶层设计入手,上下联动取消缩减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同步下放审批备案事宜;尽量减少前置审批内容。要通过培训提高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下放后的承接能力。
三要全面深入开展中介服务的清理和整顿。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使其成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推动力,而不是障碍。中介机构要引入市场竞争,由企业在市场中自主选择。要依法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经营活动和中介服务行为,从制度上防止出现权力寻租和隐性审批。要定期对市场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情况,对垄断性中介服务、政府购买或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探索推行限时、限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