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物液体燃料税收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 2014-08-12 15:31:0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胡少雄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生物 液体燃料 税收 纤维素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胡少雄)近年来, 出于对能源安全、温室气体排放等多方面的考虑, 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国内的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近日,能源基金会中国(Energy Foundation)发布了题为《世界主要国家生物液体燃料产业政策》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为了促进生物燃料的生产与使用,美国政府对生物乙醇生产采取了一系列财税方面的优惠和保护措施。

为推动产业供需规模的扩张,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产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见表2-2)。在燃料乙醇生产方面,政府从1990 年起对年产能小于3000 万吨的小型燃料乙醇生产商提供10 美分/加仑的税收减免。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颁布后,政府将享受收入税减免企业的产能上限提高至6000万吨,进一步鼓励小规模燃料乙醇企业进行生产。此外,政府还对燃料乙醇所有生产厂商实行45 美分/加仑的生产补贴,2009 年该项补贴的总支出超过70 亿美元。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对E85 乙醇汽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施税收减免(翁天杭,2013)。在混合燃料使用方面,2004 年《美国创造就业机会法案》规定,对于混合乙醇的汽油燃料以及混合生物柴油的柴油燃料,每升减免13.47美分的税金。在燃料乙醇市场销售方面,政府对燃料乙醇混合汽油销售商减征每加仑51 美分的营业税。在燃料乙醇关税方面,为保护国内燃料乙醇生产不受到国外进口乙醇的冲击,对进口燃料乙醇征收2.5%的关税(翁天杭,2013),特别对巴西进口燃料乙醇加征54 美分/加仑关税(李元龙等,2011)。为了鼓励生物燃料中第二代纤维素生物燃料的比重,2012 年前对每加仑纤维素生物燃料实施1.01 美元的税收优惠(兰肇华,2009)。

美国生物液体燃料税收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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