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欧洲议会与欧洲联盟理事会曾于2004年出台《欧盟环境责任指令》,并于2006年、2009年和2013年先后三次对其进行修订。该指令是欧盟在关于环境损害与预防与救济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以及“预防原则”建立起欧盟应对环境损害的预防和补救的责任认证框架,对中国建立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救济体系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指令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