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贷紧缩的调控要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去依赖于存贷差获取利润的做法正逐渐发生变化,综合经营也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为应对新趋势,银、证、保三个监管部门设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为综合经营形式下的分业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综合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模式是否仍将继续保持?中国证券网特别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与网友就此话题进行探讨。
主持人:本报两会报道组
主持人:近年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您认为其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郭田勇:确实,这几年银行、保险等正在越来越向综合的方向不断进行渗透,从国际上来看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也是大势所趋,所以我们应该创造条件尽快推动金融业综合经营。
但是刚才你说是否已经成熟,其实这个成熟与不成熟都是相对的概念,我们只能说现在我们进行综合经营的条件相对以前来说确实变得越来越好了,但不能说它已经完全成熟。这里面还有几个方面的标准要看:第一点是金融机构在经营中能够做到产权明晰,自律能力强,这是很重要的,如果金融机构自律能力不够,它会趁这个机会盲目扩大,这样就会酝酿问题;第二点,法制需要完备;第三点,金融监管要有力。
主持人: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经历过先综合后分业再综合的发展路径,这给中国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带来什么样的启示?
郭田勇:尽管现在从业务层面上,包括机构层面上,我们现在综合经营的进程有所加快,但是整个实践还是处在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我们还是应当坚持稳步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这种政策的导向,然后循序渐进地逐步展开综合经营。这样操作,才能使我国综合经营制度在最大限度地抵御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前进。
主持人:综合经营在给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您如何评价当前的金融分业监管体系?
郭田勇:我觉得目前的监管体制跟以前的分业经营是能够相适应的。因为目前的监管体系是按照以前的分业经营模式建立的,而现在综合经营还是处在一种局部性、小规模和试点性的阶段,现有的监管体系本身也在试图对金融创新以及综合经营上的一些业务不断地改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标准。
但是如果说评价当前的监管体系,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现有的监管体系的确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我们这种分业监管相对于综合经营来看,的确能够产生一些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第二就是说在这种分业监管下,也容易造成监管重复和增加监管成本。
主持人:我们最近注意到大部门制改革的提法很多,但“一行三会”短期内实行合并的可能性似乎还不大,您认为这个原因是什么?
郭田勇: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门制是一个方向,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解决一些问题。目前来看,国务院要考虑推进大部门制的部委一定应该是问题最大、矛盾最多,而且改革起来成本最低的一些部委。
另外,我觉得我们大部门制的目的一个是提高管理效率,还有一个就是使机构总数减少,而不是增加。如果你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上再成立一个新的机构。虽然很多人认为这样做效率可能提高,但这和大部门制的方向是不吻合的,因为机构应该变少,而不是应该增加。
主持人: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对金融监管构成更高要求。您认为当前的金融监管应怎么改进以适应这种趋势?
郭田勇:分业监管仍是目前较理想的监管治理体制选择,但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监管治理体制。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可吸收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以在更广的范围内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合力。
其次,进一步完善主监管制度,强化功能监管。要在对金融集团发展趋势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金融集团的“血统性”特征指定主监管机构。同时通过实施功能监管使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资产组合总体风险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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