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横扫我国南方的极为罕见的低温、雨雪与冰冻灾害,将触目惊心的“巨灾”与安稳和谐的“保险”这两个名词再次紧密搭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再保险业责无旁贷。”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京生日前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需要大力扶持农业再保险业的发展,实现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创新。
建立长效机制
发生在今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给我国经济生产造成了巨大影响,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在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尚不足1.1%,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保险的覆盖面很低,尤其是与社会对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针对这种情况,刘京生介绍,这亟须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障机制。他认为该机制应分为三个层次,即政府的基础应急机制、保险行业的补偿机制与慈善等民间救助。政府应急一般在快速反应层面,补偿最大的应该是第二层的保险补偿,民间救助只是起到补充的作用。
然而,我国巨灾保障机制的现状却是政府应急为先,民间救助为主,保险赔偿最为落后。刘京生认为,我国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有长时期的理论研究,政府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多家保险公司也已积累了不少开拓巨灾保险业务的经验;国外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已经被介绍给中国的保险业,因此,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政府应多方位支持
刘京生认为,在构建巨灾保险制度上,政府可以发挥很多积极作用。首先,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巨灾保险由于具有小概率、大损失的特点,在国际上普遍采用政府支持的方式。我国虽然也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仅是原则性的。在当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政府积极提供包括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的支持,尽快出台巨灾保险法,加快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的发展。
其次,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政府支持和直接介入,并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对巨灾风险进行单独的有效管理,从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
最后,在模式选择上,可以集思广益,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刘京生举例说,美国从1956年开始实行的洪水保险计划,其每年的洪水保险保费收入高达16亿美元,销售大约434万份保单,洪泛区社区投保率高达90%。
刘京生还表示,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等机构抓紧协调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不仅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再保险业责无旁贷
谈及再保险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进程中的作用,刘京生说,再保险既要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更要发挥向全球分散风险的技术优势。
国务院从我国金融发展安全战略高度出发,2006年12月8日批复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再集团注资40亿美元,通过做大做强再保险业,支持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再集团积极配合政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不仅有良好的意愿,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相信随着公司下一步公开发行上市,中再集团参与和推动巨灾保险发展的实力和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发挥的作用也会更大。”刘京生说。
据悉,在本次政协会议期间,刘京生将向大会提交《关于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效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地位》、《关于推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设,改进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等提案。他还建议,政府目前还需加强农业再保险体系建设,实现管理方式和资金技术的创新,尽快建立国内的洪水、干旱、风灾、冰冻等保险风险的巨灾模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