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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湖生态面貌改善
近年来,兰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积极探索治河管河新途径,持续推进河湖生态面貌改善。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坚持“规划管理在市、建设管理在区县、巡查保洁在乡街、村和社区”的原则,对河道实行分级分段管理,实现了由原来的部门单一管理向“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协同管理转变。
在责任体系建立方面,全市设立各级河长1381名,湖长46名,将全市8条主要河流、253条洪水沟道、23座水库、51座中型以上淤地坝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并将人工景观湖和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全部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给全市河湖“上了户口”,实现了河洪道管理全覆盖。全市各级河长全部上岗履职,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解决河洪道突出问题778个。
在治河策略方面,针对每条河流的不同状况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方案,以河长令的形式下发各县区、各部门实施,针对河流、洪水沟道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河一档”方案,对河湖现状、问题、目标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河道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兰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后21次接受国家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顺利通过水利部中期核查评估和省级验收,在全省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兰州市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