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主要督察的对象是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环保督察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对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