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京六”油上市 可有效减少污染排放

发布时间: 2016-11-01 11:11:22  |  来源: 北京晨报  |  作者: 吴婷婷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氮氧化物,有机气体,资料图,油品,机动车排放

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并同时上市“京六”油。市环保局介绍,预计使用第六阶段油品后,在用汽油车颗粒物排放降幅达10%,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总体上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在用柴油车氮氧化物下降4.6%,颗粒物下降9.1%,总碳氢化合物下降8.3%,一氧化碳下降2.2%。

燃油新标加严多项主要指标

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介绍,第六阶段《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两项地方标准的技术指标参照了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车用燃油标准,硫含量维持不变,进一步加严汽油中的烯烃、芳烃、苯、蒸气压等主要环保指标。

与北京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地方标准相比,新标准在汽油方面主要加严烯烃含量、芳烃含量、苯含量、蒸气压限值四项指标,有助于减少大气氧化性,减少PM2.5和臭氧生成。

即将实施的柴油排放新标准加严多环芳烃和密度范围,加入生物柴油和清净剂,可以有效减少颗粒物和氮氧化物。

新标准下油耗与现行标准相同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表明,在车载诊断系统没有报警、车辆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在用汽油车使用第六阶段油品后车辆颗粒物排放降幅达10%,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总体上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在用柴油车燃用第六阶段油品后排放结果平均值均有下降。

针对市民关心的新油品的油耗问题,李昆生表示,新标准下油耗与现行标准相同。

“京六”油品标准实行自然置换

李昆生介绍,为了保证安全和置换质量,按照惯例,新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实行自然置换。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置换期结束后,即2017年3月1日起,市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新标准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测频次,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

汽油新标

降低烯烃含量(可减少臭氧和PM2.5)

降低芳烃含量(可减少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

降低苯含量(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在原基础上加严蒸气压限值

柴油新标

限制多环芳烃含量(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加入生物柴油和清净剂(可减少颗粒物和氮氧化物)

■晨报资料

本市于2004年、2005年、2008年、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第二、三、四和五阶段地方油品标准。

■新闻链接

机动车排放是本市PM2.5最大来源

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5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到该类污染物全市排放总量的86%、56%、32%。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全年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30%以上,非采暖季可达到40%以上。因此,机动车排放污染是本市本地PM2.5的最大来源。此外,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造成臭氧超标的重要因素,其中,轻型汽油小客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90%。

李昆生介绍,目前本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保有量只占全市轻型汽油车保有量的10%,但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40%,挥发性有机物约占30%,成为我市继“黄标车”之后的高污染排放车,这部分车将成为今后治理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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