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

发布时间: 2016-08-26 09:56:59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崔万杰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违法犯罪行为,环保部门,环境保护法

本报见习记者张平 记者崔万杰银川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公安厅近日联合启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全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和医药等重点行业。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宁夏环保、公安两部门将重点打击境内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势头,加强涉危企业环境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检查企业是否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核查企业漏报的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及去向,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否规范,贮存设施是否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等;严格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

按照要求,危险废物移出地环保部门要主动向接受地环保部门核实危险废物实际收到数量等情况,接受地环保部门也要认真核查、及时回复,对收到数量、运输车辆等与转移联单严重不符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两地环保部门应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立即查办。

宁夏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专项行动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两部门在打击环境犯罪领域联动执法优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自由载量范围内高限处罚;同时,对造成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深挖彻查并依法追究涉及危险废物非法倒卖、运输、倾倒、利用处置等各链条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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