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发布时间: 2016-07-12 11:27:33  |  来源: 东南网  |  作者: 郑思楠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环境违法,公报,福建省,环境隐患,环境犯罪

  新闻发布会现场

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15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目前福建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是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据了解,2015年,福建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97.3%;9个设区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14个县级市、43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3%、76.6%、100%、99.9%。今年头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93.7%,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占比48.3%,比上年同期提高23.9个百分点;全省市、县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8.3%。

2015年,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标准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5%。今年头4个月,全省已有68个城市和县城按GB4095-2012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2%,其中9个设区城市和平潭实验区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4%,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

而生态环境质量也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另外,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铁拳打击违法排污六个方面统筹推进重点整治

目前福建省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发展和民生,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环保重点工作有力有效。环保、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据了解,2013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实施以来,至今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5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检察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立案监督活动,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已判决143个、入刑243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 201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192个,其中执行新法新规案件777个。

去年9~10月和今年1月,环保、公安先后联合开展以打击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为主要内容的“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了1053个环境违法案件,包括涉嫌污染犯罪104个、行政拘留200个等,

而通过挂牌督办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5年全省共挂牌督办467个,其中省级挂牌督办7批280个,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并解除挂牌,今年来省级又挂牌督办1批75个。开展环境隐患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2015年以来省级已通报7批135个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有74个基本完成整改。

另外,福建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从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水十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精细化管理、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六个方面统筹推进重点整治。

构建环保工作新机制 开通环保12369微信举报

虽然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部分河段、局部地区、个别时段的水、空气和近岸海域污染仍较严重,水环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水平仍不够稳定、不够高,河流优质水比例下降、小流域污染趋势绝不能掉以轻心。

福建省委省政府从强化环保顶层设计,建立环保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把各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内容重点通报督查。创新市场驱动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试点工作。同时,着力服务加快发展,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出台环评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大幅度下放审批权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另外,还将发挥环保12369投诉平台和信访渠道作用,开通环保12369微信举报,建立环保“一网两微”平台,全面推行环保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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