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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2015年,建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省、市、县三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国务院确定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已实现省、市两级行政区全覆盖,县级行政区覆盖90%以上。全面推进中央、流域、省三级信息平台和取用水户、水功能区、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得突破。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基本实现省界水质断面监测全覆盖,定期通报各流域省界监测结果。
【水专项实施进展及成效】 2 0 1 5 年,“十二五”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坚持“减负修复”阶段目标,共启动231个课题,中央财政资金43.62亿元。其中,2015年立项24个课题,中央财政资金5.15亿元。
截至2015年,水专项研发突破了钢铁、石化等典型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城市低影响开发和黑臭河道治理、规模化种植业面源污染一体化控制模式、河湖湿地水生态修复、水生态功能四级分区、排污许可管理、水生态监测评价等400余项关键技术,研发了臭氧发生器、移动式有机物监测仪、超滤膜组件膜材料、磁性树脂等一批污水处理和再生回用、水质监测等材料和设备,建成一批水环境监控预警“业务化”运行平台,建设了300余项科技示范工程,申请专利近1000项,形成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70余项,建成产学研开发平台和基地221个,成立了8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了“流域水质目标管理”“城市水环境改善与功能达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等10条44款重大建议,构建了涵盖829项核心技术的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水专项相关示范城市列入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清单,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绵城市建设等国家重大计划的出台和实施提供了全方位支撑。

海 洋
状况
全海海域
2015年,中国管辖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近岸以外海域海水质量良好。
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为67150、51740、40020和63230平方千米,分别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2.2%、1.7%、1.3%和2.1%。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与2014年夏季同期相比,渤海和东海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减少了1690和1660平方千米,黄海和南海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增加了1710和520平方千米。
近岸海域
2015年,全国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中,一类海水比例*为33.6%,比2014年上升5.0个百分点;二类为36.9%,比2014年下降1.3个百分点;三类为7.6%,比2014年上升0.6个百分点;四类为3.7%,比2014年下降4.0个百分点;劣四类为18.3%,比2014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渤海近岸海域一类海水比例为14.3%,比2014年下降12.2个百分点;二类为57.1%,比2014年上升10.2个百分点;三类为14.3%,比2014年上升8.1个百分点;四类为8.2%,比2014年下降6.1个百分点;劣四类为6.1%,与2014年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黄海近岸海域一类海水比例为37.0%,比2014年下降5.6个百分点;二类为51.9%,比2014年上升11.2个百分点;三类为5.6%,比2014年下降3.7个百分点;四类为1.9%,比2014年下降3.7个百分点;劣四类为3.7%,比2014年上升1.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东海近岸海域一类海水比例为20.0%,比2014年上升17.9个百分点;二类为16.8%,比2014年下降10.6个百分点;三类为11.6%,比2014年上升2.2个百分点;四类为5.3%,比2014年下降8.4个百分点;劣四类为46.3%,比2014年下降1.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