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延续安徽电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14-06-13 17:45:0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环保部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安徽电缆 核安全设备 核与辐射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附件 1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 S(14)13 号)

单位名称: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学仁

单位住所:安徽省天长市安缆大道 1 号

设备类别:电缆

核安全级别:1E 级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申请,结合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上一持证周期内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开展情况,认为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批准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

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证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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