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我部组织制订了《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