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正式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会议针对地区间和部分社会群体间收入差距过大而明确提出“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贫富差距、收入分配改革、和谐社会
关注程度:政府:★★★★★
民众:★★★★★
宏观影响指数:★★★☆
[点评]: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迅速扩大。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3年已经为0.458,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465,到了2005年逼近0.47,2006年上半年仍是有增无减的势头。巨大的贫富差距滋生了各种社会问题,引发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严重时还会引发社会动荡,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缩小贫富差距就成了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最终的原动力。
中央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很多路径选择,如“提低”可以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金标准等,提高保障水平和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中”可以选择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为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供产业基础;提高知识阶层、专业人员的报酬,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高”可以选择完善税制系统。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对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等税种加紧研究并适时出台;规范垄断收益分配。采取规范办法将留归部门和企业的垄断收益收归国家财政,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制定工资指导线;推动财富二、三次分配等等。虽然可选择的手段众多,但所有措施都是围绕一个中心,那就是增加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最终我们将构建的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但这场改革由于战涉及面广,动用资源大,就注定它的进程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收入分配改革首要的是“提低”,这也是此次改革中较容易实施的,而“调高”、“扩中”则涉及到打破行业垄断以调整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公务员工资体制改革,这背后不但涉及到中国庞大的垄断行业阶层和众多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还需要理顺国企分配机制和完善公务员体制改革,已经深入到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这需要分管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再逐步探索、推进和完善,国家发改委则是在宏观上进行把握和协调。可谓任重而道远。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已经进入了实战阶段,从减免农业税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城市居民低保范围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颁布实施《公务员法》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一连串的动作脉络清晰、节奏分明,充分说明了一点:当前的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象以往所做的那样,不再是一个技术性的局部调整,而是一个系统性、全方位的大变革。
收入分配改革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现在在大方向已经明确的前提下,新一轮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相对的低调下已经逐渐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在某种意义上讲,此次就像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不事张扬却勇往直前。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正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此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就是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从目前的改革思路我们可以看出,今后的分配体系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让广大人民都能享受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