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关键词:“十一五”规划纲要、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
政府关注指数:★★★★★
民众关注指数:★★★
宏观经济影响指数:★★★★★
[点评]:
“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我国五年一度的国家发展中长期蓝图,是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纲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纲要的内容可以用四句话予以较好的概括。即:一个主题,持续发展;二个主线,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四个重点,建设新农村、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循环经济、科技创新;一个保障,改革。
作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与过去十个“五年计划”相比,名字上的一字之差带来的却是内容上质的区别。过去的“五年计划”主要偏重于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则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把政治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独立成篇,突出以人为本。
“十一五”规划纲要有一个抓住各方眼球的热点:22个量化指标被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其中的约束性指标涉及人口总量控制、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森林覆盖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等8个方面。而多年来一直被地方政府追捧的GDP等经济增长指标却不再是个硬杠杠,成了预期性指标。把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是历次规划中的首次,这种区分有利于分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有利于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需要履行的职责,有利于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也有利于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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