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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一、项目目标
以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综合利用为主线,按照“重点区域、大宗品种、关键技术”的推广原则,农产品加工行政、科研、企业共同参与,通过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先行先试、技术推广与技术对接,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培养管理与技术人才等活动,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区域
(一)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先行先试
1.针对中小微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对果蔬、畜禽等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的需求,依托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装备集成与试验示范,形成适宜推广的产业化技术与装备。
2.依托科研单位,通过对主要农产品贮藏设施技术参数的验证,形成标准化建设图纸、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3.依托科研单位,编制大宗蔬菜贮运保鲜技术规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地开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运输等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
(二)农产品加工成熟技术推广
开展粮油、果蔬和畜禽加工成熟技术推广。依托科研单位,在农产品加工重点地区,通过建立示范点或利用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示范基地,以现场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粮油、果蔬和畜禽加工相关技术推广。
(三)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
1.全国性农产品加工领域科技创新与推广活动。依托国家级科研单位,有关科研院校与企业共同参与,以搭建农产品加工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示范为目标,举办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推广活动。
2.开展区域性技术对接活动。依托地方农产品加工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科研人员与中小微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面对面技术交流与对接,现场解决中小微加工企业的技术难题,搭建科研人员与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
(四)强化公共服务能力
1.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技术支持。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2.关键共性技术征集、筛选与论证。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针对各地提出的技术需求,开展农产品加工行业技术成果征集、筛选、论证与推荐,筛选出满足需求、适宜推广的技术。
3.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推进。依托科研单位(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委员会),开展农业行业标准推宣贯工作, 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舆情跟踪与风险分析,官方评议等。
4.科技发展研究与交流。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对国内外农产品加工科技发展趋势进行研究与交流。
(五)管理人员与青年科技人员能力提升。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培训。为保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对设施补助政策实施县级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人水平提升。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西部地区企业管理人员赴东部,开展“东西合作”培训,开拓西部地区企业管理人员视野、更新观念,加强与东部企业合作。
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能力提升。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4.青年科技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新能力培训,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
三、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筛选与论证,示范点关键设备补贴,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参数研究与验证,标准操作规程编印,培训教材编印,技术推广培训,技术对接活动,标准跟踪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地(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可申报项目内容中第(三)项。
2.科研院校及相关单位可申报项目内容中第(一)、(二)、(四)、(五)项。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地(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应具有较好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领导重视。同时,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态势良好,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2.科研院校应具备相关科研基础,技术力量雄厚,有较强科研创新团队和产业技术优势,能吸收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参与项目,具有实施相关项目和产学研结合的经验,能与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完成项目所确定的任务。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省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一式两份),同时电子稿发至:nybncpjg@163.com。
(二)农业部直属科研及事业单位、教育部直属大学,根据本指南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一式两份),电子稿发至:nybncpjg@163.com。其他科研院校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属地省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按上述要求报送。
电话:010—59192790、59192712
传真:010—591927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47—1
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办公电话及手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办公电话及手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制说明
1.基本要求: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本申报书由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申报材料如有不真实或内容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评审。
2.项目单位:指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3.预期目标及效益:填写项目完成后,在先行先试、技术推广、技术对接、公共服务、人员能力提升等方面预期成效以及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项目内容及金额:项目内容要具体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及负责人员,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一致。
5.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写明各时间段主要工作任务、阶段性成果。
6.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事项: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企业等。
7.项目单位意见:实事求是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印章。
8.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意见:地方申报单位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由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填写,盖章;其他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结合实际填写、盖章。
一、2014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4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5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预期目标与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范围为2015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企业等)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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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小计 |
印刷费 |
咨询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
租赁费 |
维 修(护)费 |
会议费 |
培 训 费 |
专用材料费 |
劳 务 费 |
委托业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专用设备购置 | ||
(项目内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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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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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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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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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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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额度填写此表。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单位) 意 见 |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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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单位账号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项目单位 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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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