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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40
(畜禽)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加强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采取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实施重点保护,使受保护的畜禽品种(类型)不丢失、主要经济性状不降低;通过开展畜禽资源监测评估、研究、交流和宣传,推进种质评价和科学研究,推动畜禽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畜禽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依托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收集保存畜禽优秀个体和遗传物质,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对国家级畜禽保护品种实施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
(二)对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采取抢救性保护。
(三)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方案,加强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开展项目督导与指导,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水平。
(四)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监测评估和地方品种登记,研究完善现有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效率。
(五)开展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促进地方品种开发与利用。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收集畜禽优秀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材料及饲养设施、消毒设备等。
(二)维护畜禽圈舍等基础设施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展饲草饲料地建设,支付场地租金。
(三)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种登记,以及畜禽的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
(四)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支付在保种工作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会议、资料、宣传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重点支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内的畜禽品种,兼顾濒危品种和部分省级保护品种,不支持培育品种。
(二)重点支持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申报的保种项目,不支持其他单位重复申报已有国家级保种单位的保种项目。
(三)申报畜禽基因库和保护区项目的,申请单位仅限于农业部确认的国家级畜禽基因库和保护区。申报畜禽遗传资源评价项目的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
(四)申报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保种项目的,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保种方案,具备保种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确保能完成保种任务。申报畜禽保种场和活体基因库保种项目的,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畜禽保种场和保护区项目的,每个项目补贴标准为15-30万元,其中,猪、牛、马、驴、驼、羊为30万元,水禽为25万元,鸡为20万元,蜜蜂为15万,其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暂不限制。如果同一保种场保护多个品种,项目经费可适当增加。项目资金和项目任务在2015年内执行完毕,不支持跨年度执行。
(六)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同一品种(类型)原则上申报一个项目;鉴于各地畜禽遗传资源分布不均衡,暂不限制各省申报项目的总数量,但应在申报文件中列出优先顺序。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应填写“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完成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及时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六、项目单位确定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领域专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并依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把关,完成文字材料审核和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审核工作,并将项目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文本要求(格式附后)编写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上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财务部门请配合审核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项目单位账号,并盖章确认。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系人:贺 杰
联系电话:010-59193287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畜禽资源处
联系人:杨红杰
联系电话:010-59194754
电子邮件:yanghongjie@yeah.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26房间
邮政编码: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