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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3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防范疯牛病饲料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对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监控和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例行监测,及时查处不合格样品及其生产单位,推动饲料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二、项目内容
(一)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对全国生产、经营、使用的牛羊饲料(包括商品饲料和自配饲料)和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包括鱼粉、禽肉粉、羽毛粉和虾粉)进行监测。
(二)开展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监测。对全国的蛋白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三)重点省奶牛饲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对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9个重点省(市、区)的奶牛养殖场(户)使用的饲料及饲料原料进行监测。
(四)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原料、国产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用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进行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五)开展配套技术工作及监测工作组织运行。在参与监测工作的质检机构范围内,开展检测技术培训、能力比对考核;组织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监测工作汇总和数据分析。
三、实施区域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由国家和省(部)级质检机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快速检测设备购买、实验室检测费用及跨省检测差旅支出等。
(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由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和省(部)级质检机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检测费用、相关机构确证费用、跨省检测差旅支出以及案件查处费用等。
(三)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监测和重点省奶牛饲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由部分省(部)级质检机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检测费用、相关机构确证费用、跨省检测差旅支出以及案件查处费用等。
(四)开展配套技术工作及监测工作组织运行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检测技术培训和能力比对考核,监测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和数据汇总等支出。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农业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包括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各省级相关饲料执法部门及质检机构。
请各相关单位参照2014年所承担的任务量测算。
六、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项目申报书文本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材料要求一式2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2份),同时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
七、项目单位确定方式
该项目为任务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要求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 束安新
联系电话:010-59192882, 010-5919284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