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种植业)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5:59:5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情调度 农作物种植意向 种植业生产动态 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化 耕地质量保护 粮食安全 土壤墒情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25

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种植业)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农情调度和蔬菜生产监测,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种植业生产动态(包括主要农作物种植意向、面积落实、苗情长势、灾害影响、产量趋势、蔬菜上市量和地头批发价等)信息,为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掌握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加强生产管理和过程控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提供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加大墒情监测和数据分析力度,实现定点、定时土壤墒情监测,建立土壤墒情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我国不同农作物种植区域的土壤墒情,推进因墒种植、因墒灌溉,实现农业高效用水,为农业抗旱减灾、指导科学灌溉、节水技术推广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继续推进国家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通过定点调查、小区试验、采集检测土壤样品,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国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化情况,为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与粮食安全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内容

(一)农情调度

一是开展农情信息抽样调查和定点监测。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情部门等农情机构按照《农情信息调度月历》、500个部属农情基点县按照《基点县农情调度月历》、240多个农作物长势长相田间定点监测县按照《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调度月历(试行)》的要求,对粮棉油糖等农作物面积、长势、灾情、产量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或定点监测,并组织同级统计、气象等部门专家对比分析和会商研究,定期为农业部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农情信息。组织农业部重点市县农情咨询组的21个成员市县,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生产形势调研、信息采集和报送。

二是开展农情调度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县级农作物长势长相田间定点监测,在粮食主产省区选择部分种粮大户开展农作物长势长相田间定点监测试点。在已建辽宁、江苏、山东、广东4个省级定点监测平台的基础上,新增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省级定点监测平台建设。开展农情调度系统、全国种植业数据库、县级种植业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安全监管。

三是开展全国农情信息会商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部署重大农情工作、汇总分析重大农情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主要农作物长势和产量调查、农业生产形势分析研究、主要农作物产量预测。组织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及影响预判,年度季度农业气象灾害趋势分析、防灾减灾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开展农业重大气象灾害影响及损失评估,在农业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深入灾区开展灾情调查和指导。组织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和农业部重点市县农情咨询组开展农情信息咨询和防灾减灾技术支持、指导服务。开展农情信息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农业政策、生产动态、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等的宣传;开展种植业产品供求信息预警分析;开展政策、规范、规划等研究制订。

(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

按照《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月历》的要求,采用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萝卜、胡萝卜、黄瓜、西葫芦、冬瓜、番茄、辣椒、茄子、菜豆、豇豆、菠菜、芹菜、莴笋、大葱、韭菜、大蒜等20主要蔬菜,按旬度、月度、季度和年度进行定点监测,开展信息分析会商、发布、预警等。

一是蔬菜产业重点县信息监测。组织580蔬菜产业重点县,对主要蔬菜品种进行旬度、月度监测,包括在田面积、当月产量、预计下月产量、旬度地头批发价等指标。信息采集点信息的采集由县级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录入、审核后通过计算机软件上报省级蔬菜生产主管部门,省级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报农业部。

二是省级蔬菜生产信息监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蔬菜生产情况进行逐级全面监测统计,主要监测每季度末在田蔬菜面积(包括20类主要蔬菜露地、小棚、大中棚、温室栽培面积)和全年蔬菜总面积和总产量(包括20类主要蔬菜露地、小棚、大中棚、温室播种面积和产量),同时开展蔬菜信息汇总分析、研究会商等。季度和全年蔬菜生产情况由乡镇农技员采集信息,各级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计算机软件逐级上报。

三是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数据库维护等。全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及专家分析会商,中央数据库和软件平台维护与管理,组织信息员培训、形势分析等。

(三)墒情和耕地质量监测

一是土壤墒情监测。每月开展两次监测,每次监测全县范围内的5-10个点。在作物关键生育时期和旱情发生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按照国家、省、县三个层次汇总分析墒情监测数据,在关键农时季节和作物生长关键期,组织专家开展墒情会商,提出生产对策措施。

二是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开展国家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田间调查、小区试验与记载,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监测数据分析与监测年度报告编写。

三是土壤肥料信息网点运行维护及信息调度。开展全国土肥专业统计和肥料信息调度技术培训,全国肥料信息网点维护和土壤肥料信息专业统计。

四是技术培训和宣传。国家和省两级分别组织开展土壤墒情、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培训,培训关键技术环节,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效。

三、实施区域及项目单位条件

(一)农情调度

项目实施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情部门,500个农情信息基点县,240个农作物长势长相田间定点监测县。

省级农情部门按照农业部要求,开展本省(兵团)农情信息采集、专家会商、灾害分析评估、业务培训、信息交流,以及调度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维护等工作。

国家级农情会商、灾害影响评估、调度系统及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由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国家级科研等单位申报。参与实施过本项目的单位优先选择。

(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

项目实施单位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蔬菜生产主管部门,以及《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省级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开展省级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并组织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定点信息监测。

每个蔬菜产业重点县确定10个信息采集点,每个信息采集点确定1名信息员定点采集信息。信息采集员及采集点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信息员要有责任心,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二是采集点要有规模,一次性种植面积50亩以上,在全县名列前列;三是采集点要有代表性,所种植的品种是当地大面积生产的大宗品种;四是采集点须是经济实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要有发展前途。一次性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达不到10个的,可选择有发展前途相对集中连片的基地。原则上信息采集点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土壤墒情和耕地质量监测

项目实施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及国家级土壤墒情监测站(县)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由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申报,33个省级土肥水技术推广(或管理单位)部门及有关质检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土壤墒情监测站(县)选择区域范围内代表性强,当地政府重视,土肥水技术推广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能够长期坚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县。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土壤墒情及耕地质量监测技术支撑与管理工作由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申报,实施过该项目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主要用于全国土壤墒情监测数据汇总、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管理系统维护、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改进及示范和土壤肥料信息网点运行维护及信息调度。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农情调度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情信息采集(包括抽样调查和定点监测)所需的人工、交通、设备和专用材料等费用补贴,农情信息整理、分析、会商研究以及灾害影响评估所需的差旅、交通和专家咨询等费用,农情调度系统升级完善和软件开发,以及种植业生产数据库建设、农情调度及网络系统安全监管和日常维护所需的人工、设备、专用材料、软件购置等费用,农情人员业务培训与信息交流等费用。

(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蔬菜生产信息采集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补贴,信息整理、分析、会商研究等所需的材料、差旅、研讨和专家咨询等费用,信息人员业务培训与信息交流等费用。每个基点县补助2.2万元。其中,信息采集点信息员补助1.2万元,每县10名信息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劳务等。基点县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调查表印制、信息采集员培训、上网、数据审核及信息员通讯等补助。省级单位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信息会商、信息员培训、月度及年度调查表印制、网络填报系统服务器购置等。

(三)墒情监测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土壤墒情和耕地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补贴,信息整理、分析、会商研究、专家咨询等费用,监测技术研究和培训所需的研讨、培训、差旅、设备、人工和材料等费用,相关信息统计和信息系统及网点维护所需的软件开发、设备、人工等费用。国家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用于田间调查、试验、采样、检测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

五、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并将正式申报文件和纸质项目实施方案统一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情调度及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一式两份,墒情监测一式三份)。同时,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

六、联系方式

农情调度: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情信息处 黄绍哲,010-59191695nqdd00@agri.gov.cn(注:00为数字)。

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  王辰宇,010-59192895010-59192856(传真),zzyjzc@agri.gov.cn

土壤墒情与耕地质量监测: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陈明全,010-59191834chenminguqan@agri.gov.cn;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节水处钟永红,010-59194533010-59194532zhongy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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