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保护项目指南(全文)

发布时间: 2014-12-23 15:56:3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耕地质量保护 区域耕地地力 耕地地力 土壤培肥 土壤养分分布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24

耕地质量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全面推进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继续做好东北黑土区、长江中游水稻主产区和西北区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启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南区、西南区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组织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省区市开展省级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省级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分级标准,研究提出区域与省级耕地土壤培肥与改良技术模式,适时发布区域与省级耕地地力等级、耕地土壤养分分布等信息。

二、项目内容

开展区域耕地地力评价,探索建立省级耕地地力汇总评价工作方法,试验集成区域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技术模式,开展国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同时,开展耕地地力评价相关技术宣传、培训、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区域耕地地力评价继续做好东北黑土区、长江中游水稻主产区和西北区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启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南区、西南区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建立区域耕地资源数据库,摸清区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针对影响区域粮食稳定生产的障碍因素,提出耕地土壤分区改良利用模式、肥料资源合理配置与区域种植业优化布局等建议,适时发布区域耕地地力等级、耕地土壤养分等耕地质量主要性状信息。

(二)国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国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调研、研讨、论证,制定平台建设方案,编制数据字典,确定数据平台查询、分析、汇总模块功能,相关软、硬件采购等。按照大数据平台总体设计,对年内即将完成区域评价工作的华北区、东北黑土区、长江中游区的耕地质量属性与空间数据进行集成、整理、分析、汇总和模块建设。

(三)开展项目组织管理与技术指导开展区域耕地地力汇总评价技术培训、交流与技术指导以及相关项目监督检查、专题调研、总结验收;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图件收集和整理、评价指标体系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分级标准建立等工作;继续加强国家耕地土壤样品库建设。同时,开展耕地质量管理、耕地质量演变趋势、土壤培肥改良技术等专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条件

提供耕地地力评价技术支撑的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已开展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省级土壤肥料事业单位,区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维护单位及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均可申报本项目。

四、有关要求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2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各项目单位从严控制“会议费”预算,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会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和实际执行规模,其他单位不得列支会议费。各单位申报项目时,需要同时完成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

联系人: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陈明全

电话:010-59191834,传真:010-59193347

电子邮箱:chenmingquan@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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