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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9
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拟通过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开展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示范、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农村能源技术研发、农村能源信息化建设、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和标准体系建设、农村能源政策研究、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以及农村能源国际合作等方面工作,探索模式、完善机制、示范技术、提出政策,全面提升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开发、服务水平,为生产清洁能源、消纳农村废弃物、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保护青山绿水等提供支撑。
二、项目内容
(一)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示范。一是开展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基础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按照支持资金和农户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遴选项目示范村,在中央或省级专家指导下制定试点方案,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集成秸秆成型燃料、太阳能路灯、太阳能集体浴室、沼气炊事供暖洗浴照明四位一体、生物质炉炊事供暖洗浴三位一体、污水净化等成熟技术中的2-3项,开展可再生能源集中示范建设,使村内50%以上的农户受益,建设清洁低碳绿色美丽乡村。列入我部11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的乡村,优先予以立项。二是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在建有大中型沼气工程的项目村中选取5名以上且有示范积极性的种植大户,每名大户带动5户农民,在省级或地市技术专家指导下,利用承包地开展沼渣沼液用作基肥、追肥、叶面肥、营养土以及沼渣沼液浸种、防虫治病等6方面的技术示范,每方面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3亩;召开田间培训会和发放技术手册,使项目村内50%以上的农户了解和学会沼渣沼液利用的6方面技术,提高该村和周边农户沼肥利用水平。三是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四位一体”(建一个沼气工程、消纳一个养殖场粪污、给一个村居民集中供气、带动一个以沼肥利用为重点的生态示范园)示范建设。对达到“四位一体”建设目标且运行良好的沼气工程给予一定补贴。四是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压缩罐装(将沼气在一定压力下装入小型罐体代替煤气或天然气)示范建设。对通过压缩罐装方式向一定规模用户供气、技术指标和设备质量符合要求、用户反映良好的沼气工程给予一定补贴。
(二)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根据李克强总理和韩长赋部长批示精神,在京津冀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粮食主产区遴选项目村镇,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探索秸秆利用的新途径、新模式。一是开展以村为单元的秸秆全量化试点示范。在省级专家指导下制定试点方案,因地制宜选用适合当地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以村为单元围绕“五料化”利用,开展秸秆全量化试点示范,力争将村内秸秆“吃干榨尽”,杜绝秸秆焚烧。二是开展以镇为单元的秸秆全量化试点示范。在中央或省级专家指导下制定试点方案,借鉴村级秸秆全量化利用模式,以镇为单元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在更大范围内吃干榨净秸秆和杜绝秸秆焚烧。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成功模式遴选发布、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研究等工作,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治理大气污染和设立秸秆全量化利用专项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农村能源技术研发。围绕农村能源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难点,开展沼气低成本提纯技术筛选、沼气高温混合原料发酵工艺优化筛选、沼渣沼液肥效快速检测设备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区域供热关键技术与尾气净化、秸秆高效便捷预处理、向日葵成型设备及模具研发、餐厨垃圾沼气化利用、秸秆沼气CNG技术及设备研发、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监测研究等。
(四)农村能源信息化建设。一是开展规模化沼气工程远程在线监测试点示范。遴选供气农户大于200户以上且运行良好的沼气工程2-3个,利用物联网和GPS定位原理,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对整个工程的进出料、产气、运营等情况进行全天候、高清晰、可传输监测,探索大型沼气工程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模式。二是在生态家园网站主页上设立不合格沼气项目举报电话及投诉邮箱,将经查实且不合格沼气项目达到一定数量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并暂停3年相关业务。三是开展生态家园网站的运维与升级改造、农村沼气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农村能源智能化、自动化发展水平,促进信息高效传输和利用。四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专项成果转化利用。每年将验收通过的各类项目成果录入数据库,建立项目查询平台,供全社会查询和共享。五是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行业统计。
(五)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和标准体系建设。主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研究、认证培训、技能开发等日常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和试题库开发。制定农村能源标准五年制订修订计划,围绕农村能源建设的紧迫和热点领域,加大标准制修订。
(六)农村能源政策研究、宣传培训、监督管理与国际合作。一是开展政策研究。主要是开展统筹基建和财政资金促进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沼气提纯进入天然气管网成本测算及补贴政策、农村沼气全面替代农户家庭商品用能模式的研究,制订农村沼气“十三五”建设规划。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主流媒体开展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服务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4年度中央投资超过500万元的11个大型沼气工程(河北省6个、内蒙古1个、江西省2个、山东省1个、新疆1个)进行审计监督,发布审计结果。对有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四是积极跟踪欧美等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和动态,借鉴其先进经验和技术为我所用。完成中德沼气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实施区域
(一)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示范,拟在全国东、中、西部遴选部分省份开展工作,主要是从农村沼气项目的重点省份中选择,并委托长期从事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二)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拟在京津冀地区、粮食主产区等地遴选项目村镇,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并委托长期从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三)农村能源技术研发,围绕农村能源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难点,委托长期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四)农村能源信息化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和标准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以及农村能源国际合作,主要面向农村能源研究、推广和新社会组织等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示范、检查审计、技术培训、专用材料和设备购置等经费;二是会议费、设计费、咨询费、劳务费等经费(其中地方单位不能列支会议费);三是调研、宣传、总结和验收等经费。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1.示范类项目主要面向有关省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工作基础、发展需求等,有针对性地申报。
2.开发、服务类项目主要面向长期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有关科研单位、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新社会组织和实力企业,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申报相应的项目。
3.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一式2份,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kjsnyc@126.com。联系人:李少华,联系电话:010-59192909,传真:010-59193076。
七、有关要求
申报示范类项目的单位,应寻找合适的技术依托单位,提高试点示范推广的成功率。申报开发类项目的单位,应与推广、管理单位紧密结合,便于选择合适的示范地点,并为日后的成果转化与推广创造条件;申报服务类项目的单位,应明确服务对象或范围,积极创造条件,与被服务者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