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5:31:2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 生痰文明建设 农产品产地 农业环境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6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预警,重点污染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技术示范和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技术指导;实施开展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和种植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的采样、分析和监测点的运行管理;实施典型流域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开展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试点示范、监测评估及标准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开展《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及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的履约对案研究;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农业环境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项目内容

201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开展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主要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分级管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重点污染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技术示范和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样品采集及质量控制工作,构建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数据平台及样品库,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二是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主要开展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进行种养一体化、粪便集中处理、生态养殖减排、养植物水深度处理等工程建设和技术示范等;开展种植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进行规模化果园、茶园、设施蔬菜、水稻、小麦、玉米清洁生产示范等;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导与示范培训。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主要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国控监测点的采样、分析及监测点的运行管理,监测分析氮、磷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排放、地膜残留等农业面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数量,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掌握典型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变化趋势,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数据平台,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四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洱海流域、三峡库区、太湖流域、巢湖流域等典型流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开展养殖场粪污固液分离、贮存,养殖污水高效处理、循环利用等设施,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固体无害化处理和堆肥设施建设;推广分区限量施肥、以控氮、缓控释肥料等技术,建设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养殖肥水田间贮存池及施用配套设施、农田固体废弃物收集池、蔬菜残体发酵池、农田尾水生态拦截沟、渠、塘等设施及配套设备,减少农业源污染排放。

五是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主要用于开展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推广应用低碳、节水、节肥、节药和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基地的信息化建设试点,总结提炼生态农业技术标准与模式,对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标准宣贯。

六是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试点示范、监测评估及标准地膜回收利用。主要对工厂生产及市场出售的可降解地膜强度、拉伸度等功能性指标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进行检测,开展优质可降解地膜产品示范评估、技术规程制定和培训推广;对现有地膜残膜的回收利用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对经检测综合效果反响良好的可降解地膜进行示范推广,对可降解地膜补贴机制、政策支持的关键节点进行探索研究。

七是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开展《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湿地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和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相关跟踪研究,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三、实施区域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在全国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内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优先在水果、茶、蔬菜等主产区和规模化养殖区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洱海流域、三峡库区、太湖流域、巢湖流域等典型区域实施;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在生态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地区实施;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试点示范、监测评估及标准地膜回收利用在地膜使用量大、污染严重区域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是差旅费、劳务费、样品封存与制备费、测试费、必要设备购置费、试剂与耗材购置费、培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等设施建设材料以及配套设备购置补贴,差旅、劳务、培训和材料印刷等支出;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和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监测、示范、规划编制及技术培训等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料购置补贴、差旅、劳务、咨询、培训、印刷等支出;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试点示范、监测评估及标准地膜回收利用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检测及技术培训等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购置补贴、差旅、劳务、咨询、培训、印刷等支出;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差旅、专家费、材料印刷等支出。

五、申报条件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基地示范,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试点示范、监测评估及标准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原则上由各省农业资源环境主管部门承担。

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评估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支撑,农业面源污染数据采集、分析原则上由长期从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农业科研院校承担。

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原则上由从事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或技术服务的部属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书,以(计)字文件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申报材料一式3份寄至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陈明,电话:010-59192129;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黄宏坤,电话:010-5919639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526-6,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环境保护处;邮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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