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信息化发展专项)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4:40:4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农村资源监测 农业信息化 四化 农业现代化 城乡一体化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9

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农业信息化发展专项)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化”同步发展要求,以实现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融合为目标,全面提升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快推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进展,引领农业产业升级;强化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研究和应用水平,全面支撑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启动第二批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12316服务体系延伸到乡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级信息服务站、村级信息员队伍、12316标准化改造,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项目以省级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省(区、市)要将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有农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应当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工作基础,要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共建,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继续开展区域试验工作,重点支持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大田苗情、智能化育秧、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模式定型和技术产品熟化。支持一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当是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以省级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当积极争取多方投入,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本区域有关领域物联网应用水平。

(三)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及农业信息化基础工作。建立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及相关工作;开展防渗测试、漏洞扫描、培训、专项检查及相关制度建设;开展网络安全联络员培训;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农业信息化测评;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和制定、示范基地应用创新工作及农业信息化成果展;开展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

科研院校、部级直属单位、有关社会主体等可以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应当具有行业领先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及农业信息化科学研究和应用创新能力,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承担相关重点课题研究。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的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项目单位填制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申报书应当细致可行,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实现。请将项目申报书统一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engfei@agri.gov.cn。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各部属单位申报需经主管司局审核后报送,报送内容及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市场信息司

邮编:100125

联系人:邓飞陈炳全

联系电话:0105919166759192395591915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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