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全文)

发布时间: 2014-12-23 14:33:2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产品促销 产销衔接 营销宣传 农产品出口 农业品牌 农业展会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7

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农产品促销项目,旨在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搞好产销衔接,强化营销宣传推介,促进区域性、季节性、结构性农产品滞销问题的解决,促进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促进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拓宽市场销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更有效地占领国际市场。

二、项目内容

(一)展览促销。支持农业部共同主办或作为支持单位、具有全国性或区域性影响的农业综合展会或专业展会,支持农产品大型展示促销活动,为相关行业生产、流通、加工、贸易企业提供促销服务平台;支持组织国内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统一参加国外大型农业展会,扩大宣传推介,开拓国际市场。

(二)网络促销。支持维护完善全国统一的农产品促销网络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各地农产品预供求与价格等信息,进行农产品网上展示,提供网上对接产销服务,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三)应急促销。针对市场突发波动造成较大范围、较强程度的农产品滞销问题,支持开展应急促销活动,动员组织主销区采购商前往事发地区与当地专业合作社、经纪人、专业大户等进行产销对接,落实购销订单,建立稳定销售渠道和长期协作关系。培育农产品经销商,有效应对卖难问题。

(四)促销宣传。支持组织利用公共媒体,开展农产品促销专题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对优势产区农产品产销情况的宣传力度,帮助提高市场知名度,培育和打造名牌农产品,引导和扩大消费。

(五)产销研判。支持开展产销形势研商,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和运行走势分析,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模式分析研究,为生产经营者确定目标市场、有效组织促销活动提供服务。

(六)品牌建设。坚持各地以“三品一标”为基础,支持创建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质量水平高、提高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知名品牌。

三、实施区域

项目覆盖区域为全国各省、区、市农业系统。

四、资金使用方向

展览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展会宣传、资料印刷、展商邀请、展位费补贴、公共布展、产品推介、筹备会议及展会公务活动等项开支。网络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信息采集、数据整理、分析预测、对外发布及促销网络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项开支。应急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产销对接会客商邀请与接待、对接会组织、产地对接及实地考察差旅费等项开支。宣传促销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产销资料收集、促销节目制作、播出时段补贴等项开支。产销研判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实地调查、情况收集、座谈分析、专家会商及调研差旅费等项开支。品牌建设项目资助范围可包括产品资料收集、分析比对、专家会商及品牌调查差旅费等项开支。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申请农产品促销资助项目的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级农业协会(组织)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二)本单位具有农产品市场流通相关职能且有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的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四)对将要承担的促销项目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工作安排。

(五)国际市场促销项目还要求组织单位在行业中要有影响力,有组织出国参展的经验,熟悉中国农产品在展会举办国的消费等情况。

(六)原则上每个单位申请1-2个项目,且其中国际市场促销项目不超过1个。

六、申报程序与有关要求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部属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统一组织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申报。项目确定后,请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单位有关证明性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寄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份)。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流通促进处和财务司,同时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流通促进处 张国

  话:010-59192631010-59193147(传真)

E-mailscssc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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