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会审。各省(区、市)农业管理部门在统计年度的次年3月上旬开展统计会审工作,会商本地区、本领域的统计数据,形成年度分析报告。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在统计年度的次年5月开展全国统计会审工作,会商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形成年度统计汇编和分析报告。
(五)统计信息员队伍建设与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数据库建设,除在每年统计会审会期间安排业务培训外,每年对省级统计信息员开展一次专门的技术培训。随着统计直报系统向基层延伸,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资格认证和登记注册工作将扩大到基层农业单位。
(六)统计软件升级与统计系统维护。统计软件放在中国农业人才网上,供全国10多万个基层填报单位下载使用。网上直报系统通过电子证书实现统计信息安全传输,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填报,也可以导入单机版统计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农业部系统各填报单位还可从农业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自动提取统计数据,直接生成各类统计报表。
三、实施区域和单位范围
(一)实施区域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实施单位
农业部有关单位,有关省级农业管理部门(单位)。
四、资金使用方向与项目单位
(一)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队伍建设
1.统计信息员数据库建设。开展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资格认证和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全国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数据库。
2.统计信息员业务技术培训。委托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省级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员培训班。
(二)开展农业人事劳动统计分析
1.全国农业人事劳动统计分析。委托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编印全国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信息汇编,印制全国农业人事劳动统计分析报告。
2.地方农业人事劳动统计分析。委托有关省级农业管理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农业人事劳动统计分析和调研活动。
(三)能力培训及工作布置
1.召开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人员能力建设培训暨数据会审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汇总、会审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年度数据,对上年度各省(区、市)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进行评价,通报统计信息。
2.开展农业部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布置。按照中组部、中编办、国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农业部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召开农业部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布置会,对农业部系统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工资分配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会审后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四)农业人事劳动统计软件开发与统计系统维护
1.统计软件系统开发。根据修订的2015年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开发2015版统计软件,同步升级维护网上直报系统功能。
2.农业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功能升级维护。根据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最新统计报表制度,升级维护农业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功能。
五、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填制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政务区财政公开专栏下载),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于2014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农业部人事劳动司(1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rssldgzc@agri.gov.cn。
六、联系方式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劳动工资处联系人:杨楠 刘庆宇
联系电话:010-59192531、59192512,59192551(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