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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积极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模式,组织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示范带动各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项目内容
紧紧围绕中央“三农”工作重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按照“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组织村“两委”成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到培训基地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着力提高他们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
三、项目单位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牵头管理,委托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由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经我部备案的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承担具体培训任务。
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须经农业部正式授牌,目前共有20个,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周台子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村、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华西村、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缪家村、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兰田村、江西省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凤凰村、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西霞口村、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刘庄村、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星光村、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老街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县那生屯、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农科村、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村、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东韩村、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前进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三道沟村。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是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农业部备案的,目前共有10个,分别是:天津毛家裕村、山西贾家庄、内蒙古富吉村、辽宁范杖子村、黑龙江正兰三村、浙江红峰村、山东西王村、海南翁毛村、青海小庄村、宁夏新平村。2015年拟新增若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经农业部备案的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所在省(区、市)农(牧)业厅(委)。
四、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期。使用方向为:
(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2500元/人.期。主要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培训具体工作,包括学员、授课教师接送、食宿、学习、考察等活动的安排;办理学员培训经费报销手续,管理培训设备等。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300元/人.期。主要用于派人跟班进行服务、管理并评估培训效果,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与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设计培训课程和落实培训师资,开展培训宣传总结工作等。
(三)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00元/人.期。主要用于培训具体组织工作和学员考核,参与落实培训师资,参与培训班的总结工作,督促基地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基地建设和管理,派人跟班服务等。
五、申报程序
(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2014年培训任务为基础,提出2015年培训任务建议,填写项目申报书,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一式2份),同时抄报农业部有关单位(1份)。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等16个省(区、市)抄报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天津、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抄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2014年培训任务为基础,提出2015年培训任务建议,填写项目申报书,汇总审核相关省份和基地的申报情况后,行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一式2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王旭晖 丁力洪
电 话:010-59192676 59193323
传 真:010-59193301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