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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水淡化水用途
全国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的终端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用水,如:首钢京唐港、天津大港新泉、辽宁红沿河等海水淡化工程;另一类是民用供水,如:浙江嵊泗、西沙永兴岛、赵述岛等岛屿海水淡化工程。
截止2013年底,海水淡化水用于工业用水的工程规模为637260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70.74%。其中,火电企业为30.43%,核电企业为2.44%,热电企业为3.33%,化工企业为12.21%,石化企业为14.00%,钢铁企业为8.33%。用于居民生活用水的工程规模为263330吨/日,占总工程规模的29.23%。用于绿化等其他用水的工程规模为240吨/日,占0.03%。图4为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用途分布情况。

图4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用途分布图
在实际运行中,根据工程产水用途的不同,其海水淡化工程投产情况也各不相同。其中,海岛居民用海水淡化工程,因不同年份降水量存在差异,这类工程多根据居民需水量调节其产水量;工业用海水淡化工程,其规模多根据厂区需水量设计,实际产水量可达到设计规模的60%~70%;工业与民用结合的海水淡化工程,受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管网的限制,实际产水量较低。2013年,工业与民用结合的海水淡化工程运营单位积极联系下游企业,通过多目标用户供水,提高了实际产水量。天津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工程除供厂区生产生活用水及为汉沽自来水厂供水外,还与中新生态城签订供水协议,2013年9月开始为中新生态城供水;河北黄骅电厂海水淡化工程除供厂区生产生活用水外,其余淡化水全部通过供水管网为周边企业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