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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央补助资金申请、核定与拨付
中央补助资金申请原则上以地级市为单位。省级四部门汇总初审后向四部局提供如下申请材料:申请文件、各地级市整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1)、本地区项目需求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同时按照要求另行上报。2014年申请中央补助的地区,省级四部门应于5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四部局根据各地申请材料,研究确定纳入支持的村落范围,结合有关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库的情况,核定各地补助资金额度,并按照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各地要按照资金原支持方向使用资金,将中央补助资金用好用实用出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附件1:
地级市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1.整体实施方案要根据本地区自身条件,结合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方向,实事求是确定本地区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目标、任务,不提过高要求。
2.整体实施方案要在各村落提交的保护发展规划基础上,汇总本地区项目需求,主要汇总各村落提出的传统建筑修缮示范、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防灾安全保障、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可实施的具体项目,要包括项目内容、任务总量以及预算等。
3.整体实施方案要提出组织实施方式和支持措施,明确保护责任主体以及各级责任与分工,提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安排。
4.整体实施方案要提出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保护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制度等。
5.整体实施方案要图文并茂,文字要准确、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