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仅要执行产业政策确定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还应该执行并购重组企业集团的准入门槛。
报告表示,应按照一定条件和标准,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行产业整合,提高竞争力。重点支持60家对行业有带动作用、对市场有引导作用、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如果12家大企业并购重组的准入门槛为1500万吨,48家骨干企业并购重组企业集团的准入门槛为500万吨,那么国家支持的6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就能达到70%,“到时我国水泥企业的数量可以控制在300家,每个省市平均10家左右,那样水泥工业并购重组的目标才算基本实现”。
报告认为,只有用市场的办法,优胜劣汰,才能淘汰落后水泥。大企业集团可以收购有资源的小企业,利用其原有场地建设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这种兼并重组是淘汰落后水泥的最好方式。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
“从实际情况看,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的双向核准造成了水泥发展布局不合理。”报告表示,一些地方发改委和地方经贸委争着核准项目,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高水平盲目建设。希望各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投资主管部门,做好分工,一定要执行好规划和产业政策。
报告认为,重组联合、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水泥行业发展主题,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正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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