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末全省设立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61.15万公顷。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太湖应急治理实现预期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大污染隐患得到整治,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逐年增多,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已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2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1个、国家园林城市12个、绿化模范城市(县)18个,均居全国前列;国家生态市6个,占全国的三分之二。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各类事故27263起,死亡6644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0%,死亡人数下降13.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6人,下降25.7%。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全年人口出生率9.37‰,上升0.0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07‰,下降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30‰,上升0.02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62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万人。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根据对5000户城镇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78元,比上年增长16.3%,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7%;人均消费性支出10715元,增长11.3%,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6.7%。根据对3400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61元,比上年增长12.9%,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92元,增长15.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1.6%。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42.7平方米。在县城以上基本建立廉租房制度,部分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解决。
图7 2003-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8 2003-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增加108万人、133.4万人,覆盖面分别达98%、95%。在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低保”标准随物价上涨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相应增长的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年末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167.3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326.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069.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36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968.5万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41.7%左右。年末全省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15.7万张,收养11.7万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5879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639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5万人,接受社会捐赠6.2亿元。
注: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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