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1日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3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确保电煤供应。
据了解,重庆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有关管理办法已经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主要用于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保障主要电厂电煤供应和煤炭供求平衡,
并按煤炭生产企业的实际销售量价外征收,征收对象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其具体标准为:每吨原煤征收40元、每吨洗精煤征收60元、每吨焦炭征收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