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矛盾是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的矛盾,煤炭价格已进入市场,在煤炭市场化前提下,煤价步步攀高,而电价仍然严守“行政审批”,无法适应电煤价格开放的市场变化。电力价格的市场机制很弱,不能及时和煤价合理联动,结果使得整个发电企业效益迅速下滑。去年4、5月份应运而生的煤电联动方案中,国家允许电价随煤价上涨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周期为6个月。自2005年5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首次煤电联动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上涨了2.52分。
在电煤价格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发电成本大幅提高,而电价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的机制,发电企业效益继续下滑甚至出现更多企业损亏的局面依然很可能出现。
至于目前煤电联营的可能性,目前一些大型电力集团公司已经开始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和试验,并纳入了他们的发展战略,如五家发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鲁能集团等等。不过目前这种合作,多是集中在获取煤炭资源、建立坑口电站方面。电力企业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得稳定优质的煤炭供应,投资主要考虑的是煤质是否符合发电的需要,交通是否便利等问题。从长远看,大型发电集团为了应对能源的紧张,可能走上电力为主,同时经营煤炭、运输及其他相关产业的能源集团。
但不能一说煤电运一体化,就让所有的发电企业都与煤炭企业联营,应该是在有条件的发电企业,特别是大的集团公司与有优势的大型煤炭企业之间更可行,这样就建立了一种互补的、长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一种煤电内部协调机制,可以减少煤电间不必要的摩擦,减少因为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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