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上海、海南分别上涨3.5%和3.2%。与去年同期相比,9个省份涨幅提高,海南、山东分别提高2.6和1.6个百分点;北京、福建涨幅持平。与上月相比,4个省份涨幅提高,北京、河北均提高0.4个百分点;浙江、山东、海南、天津涨幅均持平;3个省份涨幅回落,广东、上海分别回落0.3和0.1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