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上海、海南分别上涨3.2%和2.6%。与去年同期相比,9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广东分别扩大1.4和0.9个百分点;北京、福建涨幅分别缩小0.6和0.2个百分点。与上半年相比,7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天津分别扩大0.9和0.7个百分点;辽宁涨幅持平;3个省份涨幅缩小,福建、北京分别缩小0.8和0.6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