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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5万个,从业人员266.9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6.4%和21.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3-18)。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33.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33.9%(详见表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