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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5.7%,比2008年末下降了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4.3%,提高了3.1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1.4%,比2008年末下降了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8.6%,提高了8.2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占40%,比2008年末提高了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23.3%,下降了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7.9%,提高了1.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8.8%,下降了1.1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占43.6%,比2008年末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23.3%,下降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5.6%,提高了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7.6%,下降了1.9个百分点(详见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