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会上,山东济宁斥巨资打造“中华文化标志城”的消息一经披露,即遭到上百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反对。反对者认为,项目投资300亿元耗资巨大,有文化造假、文化浮夸之嫌,会对“国库”造成严重浪费。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系“中华文化标志城”战略规划设计首席专家。昨日,葛剑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阐释了他对该项目的参与和理解。
接到任务是“怎样建”
新京报:作为“中华文化标志城”战略规划设计首席专家,你如何看待上百名政协委员还有社会上的反对意见?
葛剑雄(以下简称葛):前几天,有人在报纸上就“中华文化标志城”一事对我提出批评,我未予理会,因为我觉得作者不了解情况,文不对题。但这几天“中华文化标志城”成了议论的焦点,而且有友人告诉我,山东的官网上摘录了我们的方案,我再不作说明更会加深批评者的误解,也不利于讨论的深入。
新京报:你当初怎么参加“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设计的?
葛:两年前,校方要我参与山东济宁市政府委托复旦大学规划设计院承担的一个项目“中华文化标志城”战略规划设计。我看到的背景介绍是,这是几十位两院院士和民主党派领导的倡议,有有关领导的批示。
也就是说,是否要建,该不该建,用不到我们考虑或论证,我们的任务是为怎样建、建什么提出思路,提出一个战略规划。所谓“首席专家”,是指复旦大学承担的项目而言。
但是,院士和领导们对“标志城”究竟应该有哪些要求、怎样体现、包括哪些设施和内容,都没有说明,我们的委托方也心中无数。而且在此以前已经有不少建议或方案提出,与我们先后接受委托的不止一家。
“文化副都”为首都减压
新京报:当时对于这个项目,你如何看待?提出了什么建议吗?
葛:在听取项目介绍、阅读材料和实地考察后,我提出了我的基本思路:
中国不是宗教国家,不存在一个得到大多数人信仰的圣地。中国文化应该包括各民族的文化,是多元的,并非只有汉族(华夏)文化;即使是汉族文化,也不止儒家或孔孟一家。中国有各类遗址、遗存和文物,遍布各地,不可能有哪一处一地作为集中或唯一的代表;中国文化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意义极其深刻,无法由一座单一的建筑物或艺术品来显示或象征;济宁市(辖曲阜、邹城)在传统文化资源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并不一定比其他地方更有优势,更不是唯一的。一个国家内,唯一有资格称有代表性的地方是首都,因为这是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是由国家权力保证的。
正因为如此,我提出了“文化副都”的概念,即根据承担的功能,建一座新城,使它承担一部分首都的文化功能。将原来应该建在首都的文化设施建在新城,将原来应该在首都举办的典礼、仪式、活动、展示移到那里去举办。这样做的好处是,减轻首都已经很繁重的压力,缓解首都的过分拥挤状况,不重复建设,且成本更低,设施的大环境更好。更重要的是,建成后的设施能有经常性的、国家一级的活动,充分发挥其文化建设功能,不会造成浪费或闲置,也可避免各地方之间的恶性竞争。我特别强调,整个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令,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领土完整、社会和谐。
核心区建国家纪念堂
新京报:项目该如何操作才能达到你的上述目的?
葛:例如,设想在核心区建一座中华伟人堂暨国家纪念堂。北京现在只有一座毛主席纪念堂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前者是专用的,后者只纪念1840年以降的人民英雄,应该有一座国家级的纪念堂,纪念各民族的祖先、杰出人物。法国巴黎就有先贤祠,不少国家都有法定的国家纪念堂,宗教国家都有国家教堂。如果将这座纪念堂建在“标志城”,今后像清明纪念、抗战胜利纪念、历史伟人周年纪念等就可能在那里举行,平时可供民众瞻仰。诸如此类。
又如,我国在世界建立了二百所孔子学院,那么可以将总部从北京迁到那里,可以依托现有的孔子研究院扩建,组织对院长及学员的培训,实践儒家传统文化,进行文明对话,颁发联合国孔子奖(由山东出资设立),举办全国教师节的活动,为优秀教师颁奖。
总之,所有建筑设施都应该有明确的功能、经常性的活动、充足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经费,绝不搞商业化、经营性,不能依靠捐资赞助,否则就很难保证国家意志的充分体现。
乐意接受对方案的批评
新京报:如果这个项目不能获得全国人大批准呢?
葛:“标志城”的建设和运行都必须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或授权,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连“标志城”建成后用什么名称,也得由全国人大批准。在论证会上有人问我:要是中央不批准怎么办?我的回答是:那绝对不能搞。我说:应该是山东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山东为国家打工,而不是山东向中央争项目,要钱。
我们规划的核心区是1平方公里,中心区是10平方公里。有人问我需要多少钱,我的回答是:现在是作战略规划,首先确定思路和框架。如果得到批准,在作详规时再计算。
新京报:事先是否预料到会有这么多批评声音?下一步你会怎么做?
葛:我们的规划是为济宁市政府做的,我的理解是,规划是否全部公布得由济宁方面决定,至于是否采用,更与我们无关。现在透露出来的很多内容,如建多少米高的孔子像等,根本不在我们的规划之中,我自然不必为此负责。如果委托方哪天公布了我们的方案,我乐意进行讨论,接受批评。在我们方案以外的内容和意见与我们无关。
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在当时的委托条件下(即有关领导批示建“标志城”的建议,但各方面并不明确“标志城”的具体要求)的情况下,我们的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了今天可能出现的批评意见,并且已尽最大努力来设想解决办法。(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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