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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吉林省统计局
2011年5月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吉林省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2746229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27989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9001598户,家庭户人口为264669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了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912019人,占总人口的50.66%;女性为13550278人,占总人口的49.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2下降为102.67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292657人,占11.99%;15-64的人口为21867007人,占79.6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02633人,占的8.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5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271610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463172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115531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66070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926人上升为989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5076人上升为1686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5687人上升为 4206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3598人下降为24059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7101人,同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20760人,文盲率[3]由4.57%下降为1.92%,下降了2.6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
2000年 |
2010年 | |||
全省合计 |
27462297 |
100.00 |
100.00 |
147 |
长春市 |
7677089 |
26.62 |
27.96 |
373 |
吉林市 |
4414681 |
16.74 |
16.08 |
163 |
四平市 |
3386325 |
12.28 |
12.33 |
241 |
辽源市 |
1176645 |
4.73 |
4.28 |
229 |
通化市 |
2325242 |
8.61 |
8.47 |
153 |
白山市 |
1296575 |
4.90 |
4.72 |
74 |
松原市 |
2881082 |
10.32 |
10.49 |
131 |
白城市 |
2033058 |
7.56 |
7.40 |
78 |
延边州 |
2271600 |
8.24 |
8.27 |
53 |
注释:
[1] 本公布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吉林省统计信息网)